2015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1名临时工作人员

来源:长沙人才网   更新时间:2015-05-24

 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立法内勤工作(1人),主要承担公文处理、立法、内务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户籍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熟悉WORD、EXCEL软件操作;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26周岁以下;

5、有相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9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长沙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sfzbzhc2013@163.com。

(二)聘用

1、聘用人员不列入机关编制,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在办内法规处工作。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按照长沙市市直机关有关临聘人员管理的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工作就餐补助,双休。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待遇与合同期工资福利待遇一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

咨询电话::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 0731-88665802

原标题: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34.50 KB)

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