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15名教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更新时间:2015-05-2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财经类本科院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长沙教师招聘网现将具体方案整理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其他岗位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部门 岗位 计划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它要求
教师 1 本科为会计学,硕士为计算机科学或本科为计算机科学,硕士为会计学 全日制硕
士及以上
35岁以下     大学英语六级,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同等条件通过CPA考试者或博士或从事过会计信息系统教学与科研者优先
教师 2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 全日制硕
士及以上
35岁以下  
教师 2 会计学 博士 35岁以下  
财政金融系 教师 1 财政学 博士 35岁以下  
教师 2 金融学 博士 35岁以下  
教师 1 经济学 博士 35岁以下    
外语系 教师 2 英语语言文学(语言学或翻译学或文学方向) 博士 35岁以下     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在CSSCI期刊上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在本专业学报(杂志)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教师 1 日语语言文学(语言学或翻译学或文学) 博士 35岁以下
信息管理系 教师 1 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工商管理 全日制硕
士及以上
35岁以下     电子商务研究方向
教师 1 电路与系统或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博士 35岁以下     主要从事电路与系统研究或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能从事电子信息工程类专业课程教学
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博士 35岁以下 大数据研究领域中有相关的论文或参与国家级大数据相关的项目
体育课部 教师 1 运动训练(羽毛球方向) 全日制硕
士及以上
35岁以下  
学生工作处 辅导员 3 专业不限 全日制硕
士及以上
30岁以下 中共党员,年龄30岁以下。
公共实
验中心
实验室机房管理员 1 软件工程 硕士及以上 35岁以下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有高校实验室机房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图书馆 专业技
术人员
1 图书情报、档案专业 35岁以下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专业技
术人员
1 计算机专业 35岁以下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财务处(卡务中心) 专业技
术人员
1 会计学 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
25岁以下  
说明:年龄25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过财务工作并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年龄30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教师岗位的,有二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至6月19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www.hufe.edu.cn)点击“人事招聘”栏目进行注册、报名信息填写及附件材料上传。须在参加考试前(申报教师岗位在进行试讲环节前,申报其它岗位在进行面试环节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身份证及其它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本人简历材料(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奖励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等(详见报名网页项目)。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程度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职业态度等。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考察对象,在公示期满2个月内,须具备重新办理入编手续的条件,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类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066(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11107(学院监察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