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经教育局党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一批应届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特成立新化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略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教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名额
(一)招聘名额:66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其中:高中30名,初中24名,小学12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附件3)。
四、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招聘专业对口的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6月16日,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从发布之日起到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时间: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5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5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新化教育局人教股 2015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或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学专业必修学科成绩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2)报考者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3)报考者只能在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中选报其中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须达到3:1以上(含3:1),达不到以上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
2.笔试及时间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层次分学科命题,考对应层次对应学科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5日。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各层次各学科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该层次该学科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面试情况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时量每人限时10分钟。
4.面试内容:高中层次为现行的高中二年级春季教材,初中层次为现行的初中二年级春季教材,小学层次为现行的小学五年级春季教材。
5.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各层次各学科的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以受学校或教育部门表彰(奖励)层次(等次)高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关于修正<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正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分层次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经体检身体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学习、守纪”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本人档案、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学校期间有严重不良表现及记录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论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名单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层次分学科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对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异动。
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实施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通知其调审档案时开始,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和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方案由新化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doc
3.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doc
4.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岗位表(高中).doc
5.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岗位表(初中).doc
6.新化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岗位表(小学).doc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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