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

来源:长沙事业单位招聘网   更新时间:2015-08-13

2015年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长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物业,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监督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合同聘用),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

岗位二:使用科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法规科工作人员

职位描述:承担中心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科室公文处理、收发文登记、档案管理;负责科室综合材料的文字起草工作;受理市长信箱(市民热线)投诉并跟踪、落实、回访工作;负责审查委员会疑难业务的处理和衔接;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配合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协助进行资金监管工作。

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2、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法律或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使用科工作人员

职位描述:按时限完成外勘,对维修项目拍照存档、明确受益户室,出具业主意见签名表、外勘报告;物业管理区域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及相关资料并拍照取证(近景、远景照片)。

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2、限男性,30岁-40岁,会简单计算机操作。

3、党员、有工民建相关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6日,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wywxzj@163.com,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中心收到报名者简历后,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通知笔试和面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或公文写作,面试内容涉及自我介绍、业务问答等。

4、体检及录用: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

四、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制,签订一年期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长沙市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工作,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月工资2000元,双休,享受五险一金,绩效奖励、健康体检等待遇,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62185

3、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路248号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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