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1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公告
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主要负责芙蓉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和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环卫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合同聘用)。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招聘人员性质为环卫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新闻、法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3、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环卫局党政办负责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入围人员、体检考核、聘用八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通过芙蓉之窗、长沙人才网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请下载《环卫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环卫局报名(具体地址:芙蓉区文艺路8号4楼党政办)。
(2)网络报名:请将填写后的《环卫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投递至邮箱4454081@qq.com,附件添加所需提供的证件扫描件,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环卫局党政办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
环卫局党政办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新闻稿件、公文写作等涉及基层工作相关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施,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递补。
四、福利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福利待遇参照芙蓉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奖励)执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芙蓉区环卫局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5198588
3、联系人:杨高
附件:芙蓉区环卫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54.00 KB)
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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