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第二批)

来源:长沙教师招聘网   更新时间:2015-07-22

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农业大学为农业部与湖南省共建省属重点高校,被教育部和科技部批准列为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2012年全面进入本科一批招生,2014年获批“南方粮油作物”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坚持“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先后获得一系列重大荣誉和标志性办学成果。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三)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需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序号 院系 岗位 计划 专业或方向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1 经济学院 专任教师 1 金融学 博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1 投资学、金融学 博士研究生  
2 植物保护学院 专任教师 1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博士研究生  
3 动物科技学院 专任教师 1 生物医学工程(水产动物营养方向) 博士研究生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业绩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3项以上,或获得国家级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
 2.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专任教师 1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遗传育种与繁殖、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动物分子生态(反刍动物养殖、动物生态方向) 博士研究生  
4 农学院 专任教师 1 作物遗传育种、蔬菜学 博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分子生理方向)   须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5 食品科技学院 专任教师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粮油加工方向) 博士研究生  
6 商学院 专任教师 1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7 园艺园林学院 专任教师 1 中药学(中药资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任教师 1 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风景园林、园林、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设计学专业
专任教师 1 风景园林、园林、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风景园林、园林、艺术设计专业,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等条件下,有园林工程教学和实践经验者优先。
8 资源环境学院 专任教师 1 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与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城市规划专业
9 工学院 专任教师 1 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博士研究生 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一项:
    1.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Ⅰ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
    3.获得省级以上审定品种、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2项以上(第1主持人);
    4.近5年在SCI大类分区Ⅱ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大类分区Ⅲ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EI(不含会议论文)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有1篇在SCI大类分区Ⅱ区或2篇在SCI大类分区Ⅲ区期刊发表)。
专任教师 1 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车辆工程专业
专任教师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方向) 博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1 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同等条件具有3年工作经历者优先
专任教师 1 农业水土工程 博士研究生 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者优先
专任教师 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工艺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0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挖掘方向) 博士研究生 同等条件有留学经历的优先
专任教师 1 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硕士须为电子信息类专业,同等条件博士或有电子类竞赛经历者优先
11 理学院 专任教师 1 统计学、概率统计(统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须为数学或统计学专业
12 体育艺术学院 专任教师 1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同等条件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证者优先
13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专任教师 1 管理学 博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 1 经济学 博士研究生  
14 资源环境学院 实验人员 1 植物营养学 硕士及以上  
说明:1.“长江学者”、“千人计划”、“芙蓉学者”和“百人计划”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年龄55岁以下;“神农学者”特聘教授年龄50岁以下;中青年教授、副教授年龄45岁以下;博士后年龄40岁以下;博士、硕士年龄35岁以下。
    2.55岁以下是指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50岁以下是指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人事处118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农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或《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应聘表》(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填写),如实填写,并将表格和岗位要求的材料压缩后发送到rsk@hunau.net,发送材料格式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农学院+作物学专任教师+李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于9月中旬须到我校行政办公楼117会议室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如岗位对硕士、本科有要求的,需同时提供)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3份)、《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1份)、《湖南农业大学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或《湖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应聘表》(1份,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填写)。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为博士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讲: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教学思路和水平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实验人员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湖南农业大学校园网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实验人员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617756(肖老师 贺老师)

举报电话:0731-84635316(校监察室)

附件:2015年湖南农业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农业大学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