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县幼儿园园长(教师)招聘
长沙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师(园长)简章
为加强我县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师10名(其中园长3名,幼师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新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享受长沙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新录用人员暂列入编制备案管理,待全县教师(公办幼师)编制出现空缺,经考核合格后逐步解决全额事业编制。
三、招聘岗位及开考比例
1、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备 注 |
园长 |
3 |
泉塘(业务园长)、白沙、金井各1名 |
幼师 |
7 |
泉塘、白沙、金井、黄兴、果园、安沙、北山各1名 |
合计 |
10 |
|
2、开考比例为5:1。园长与幼师岗位计划数在报名人数不足的前提下,可以相互调剂,岗位总计划数不变。
四、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师范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4、报考幼师岗位的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园长岗位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学前教育实践经验且担任幼儿园园长3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二)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只填报园长岗位或幼师岗位,不填报镇街)。
报名时间:7月4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
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考生从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或长沙县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备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及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属2015届应届毕业生,则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3)出具园长任职证明(在《报名表》上出具证明并盖章)。属镇街道范围内的幼儿园任职由镇(街道)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属县级及以上幼儿园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幼教管理科室)出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2日(星期天,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7月19日起(暂定),考生可在长沙星沙人才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四)试教(面试)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职数与试教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笔试入围内遇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列入试教)。
2、试教采用长沙县现行幼儿教材。试教时间、地点、时量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报考园长岗位对象试教结束后增加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才艺展示
进入试教程序的人员均参加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内容:声乐、器乐、舞蹈、绘画。才艺展示绘画画纸、音乐的钢琴由试教点提供,其余画笔、颜料、乐器、服装等自备。才艺展示四项内容成绩各占25%。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报考幼师岗位者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40%、才艺展示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1:1等额确定。报考园长岗位者按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才艺展示成绩占20%的比例折算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1:1等额确定。
2、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的处理。报考园长岗位者分先后轮次比较面试成绩、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才艺成绩,直至确定先后名次。报考幼师岗位者分先后轮次比较试教成绩、笔试成绩、才艺成绩,直至确定先后名次。
3、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有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3、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人选按同一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笔试、试教、才艺展示、资格复审、体检等阶段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对象有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指定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及其他事项者责任自负。在规定期限内不按通知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拟聘用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3、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1-84062128
4、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沙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师(园长)报名表.doc (40.50 KB)
长沙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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