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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经局党政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2017年大学应届毕业生,主要是公共管理(15人左右),法学(15人左右),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2人),会计(2人),新闻、文学或文秘(8人左右)。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
3、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
4、爱岗敬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4月13日14:30
地点:文学院313教室
2、报名提供材料: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成绩单和简历各一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简历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以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拟应聘岗位的适应性等综合能力。
(四)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后管理
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城管局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对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现行员工约4-5万元/年,年终奖另计),食宿自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录由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